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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charging Standards Govern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 Test Fees for the Test of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1.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八日教育部臺教文(六)字第 1142503789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ChOrder.json,版本 2026/7/24 上午 12:00:00)・政府資料開放授權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1為推廣我國華語教育,鼓勵國際人士學習華語並建立我國整體華語教學標準化體系,教育部委由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
2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者,不分測驗等級,應依下列規定繳納報名費:
一、聽讀測驗:新臺幣二千元。
二、口語測驗: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三、寫作測驗: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四、兒童測驗:新臺幣八百元。
3申請成績複查,不分測驗類型,每一等級收取複查費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4申請成績單補(加)發,不分測驗類型,每份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五十元;證書補(加)發,每份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三百五十元。
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趨勢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等影響因素,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