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

命令廢止法規>教育部最後異動 20080515已廢止
沿革(4 筆)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50175617C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五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70072802C  號令發布
  廢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ChOrder.json,版本 2025/12/26 上午 12:00:00)・政府資料開放授權

第 1 條
本標準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依附表之規定。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