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D 立體電影院票價收費標準
命令廢止法規>文化部最後異動 20180625已廢止
沿革(12 筆)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藝資字第 0970003 02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藝典資字第 0 990002428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並自九十九年一 月十二日生效 (原名稱: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 3D 立體電影院票價收費標準;新名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D 立體電影院票價收費標準)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藝典資字 第 104200011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附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藝典字第 10730012001 號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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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3D 立體電影院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3 條
本標準所訂收費數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
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 4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