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文學館齊東詩舍場地租用收費標準

命令廢止法規>文化部最後異動 20230119已廢止
沿革(4 筆)
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展字第 104300049
  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九日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北字第 112300018
  92  號令發布廢止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ChOrder.json,版本 2025/12/26 上午 12:00:00)・政府資料開放授權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使用齊東詩舍場地,應繳納使用規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