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文化部文創字第 1051000795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文化部文創字第 11420442132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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