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四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人 1 字第 10301 00163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勞動部勞動人 1 字第 1130044085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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