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for the Tolerance of Heavy Metals in Plant Origin
1.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1001301183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4 條;並自一百年六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35014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四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51300188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071303774 號 令發布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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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1蔬果植物類可食部分重金屬鉛之含量,應符合以下限量(除以乾燥型態採收之作物外,均以鮮/濕重計)。
2┌──────┬────┬──────────────────┐
3│ ╲ 項目│ │ │
4│ ╲ │ 鉛 │ 適用範圍 │
5│類別 ╲ │ │ │
6├──────┼────┼──────────────────┤
7│ 葉菜類 │0.3 ppm │本標準亦適用於蕓薹屬中之葉菜類。 │
8│(Leafy │以下 │ │
9│vegetables)│ │ │
10├──────┼────┼──────────────────┤
11│蕓薹屬類 │ │結球甘藍(head cabbages)、球莖甘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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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蔬果植物類可食部分重金屬鎘之含量,應符合以下限量(除以乾燥型態採收之作物外,均以鮮/濕重計)。
2┌──────┬────┬──────────────────┐
3│ ╲ 項目│ │ │
4│ ╲ │ 鎘 │ 適用範圍 │
5│類別 ╲ │ │ │
6├──────┼────┼──────────────────┤
7│ 葉菜類 │0.2 ppm │本標準亦適用於蕓薹屬中之葉菜類。 │
8│(Leafy │以下 │ │
9│vegetables)│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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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3│vegetables)│以下 │、青花菜( broccoli)、抱子甘藍( │
14│ │ │brussels sprouts)子球部位。 │
15│ │ │蕓薹屬中之葉菜類不適用本標準。 │
16├──────┼────┼──────────────────┤
17│根菜及塊莖類│ │去除頂部及土壤後之完整商品,馬鈴薯需│
18│(Root and │0.1 ppm │去皮後適用。本標準不適用於根芹菜( │
19│tuber veget-│以下 │celeriac)。 │
20│ables) │ │ │
21├──────┼────┼──────────────────┤
22│鱗莖類 │0.1 ppm │洋蔥(dry onions)、蒜頭(garlic),│
23│(Bulb │以下 │去除根部、土壤和易脫落之外皮。 │
24│vegetables)│ │ │
25├──────┼────┼──────────────────┤
26│果菜類 │0.1 ppm │去除莖後之果菜類。 │
27│(Fruiting │以下 │甜玉米(sweet corn)和新鮮玉米(fre-│
28│vegetables)│ │sh corn) 之外皮部分不包括。 │
29├──────┼────┼──────────────────┤
30│豆菜類 │0.2 ppm │包括可供食用之豆莢。 │
31│(Legume │以下 │ │
32│vegetables)│ │ │
33├──────┼────┼──────────────────┤
34│豆類 │0.2 ppm │包括以乾燥型態採收之乾豆類。 │
35│(Pulses) │以下 │ │
36├──────┼────┼──────────────────┤
37│花生 │0.2 ppm │ │
38│(Peanuts) │以下 │ │
39├──────┼────┼──────────────────┤
40│莓(漿)果及│ │ │
41│其他小型果實│ │ │
42│類 │0.2 ppm │ │
43│(Berries │以下 │ │
44│and other │ │ │
45│small fruits│ │ │
46│) │ │ │
47├──────┼────┼──────────────────┤
48│其他未列之蔬│ │ │
49│菜及水果類 │0.1 ppm │ │
50│(Other veg-│以下 │ │
51│etables and │ │ │
52│fruit) │ │ │
53├──────┼────┼──────────────────┤
54│香辛植物及其│ │ │
55│他草本植物類│ │ │
56│( Herbs and│0.3 ppm │ │
57│Spices, fre-│以下 │ │
58│sh) │ │ │
59└──────┴────┴──────────────────┘
12│(Brassica │0.05 ppm│(kohlrabi)、花椰菜(cauliflower) │
13│vegetables)│以下 │、青花菜( broccoli)、抱子甘藍( │
14│ │ │brussels sprouts)子球部位。 │
15│ │ │蕓薹屬中之葉菜類不適用本標準。 │
16├──────┼────┼──────────────────┤
17│根菜及塊莖類│ │去除頂部及土壤後之完整商品,馬鈴薯需│
18│(Root and │0.1 ppm │去皮後適用。本標準不適用於根芹菜( │
19│tuber veget-│以下 │celeriac)及荷蘭防風草(parsnips)。│
20│ables) │ │ │
21├──────┼────┼──────────────────┤
22│根芹菜及荷蘭│ │ │
23│防風草 │0.2 ppm │ │
24│(Celeriac │以下 │ │
25│and parsnips│ │ │
26│) │ │ │
27├──────┼────┼──────────────────┤
28│莖菜類 │ │大黃(rhubarb)僅適用於葉柄(leaf │
29│(Stalk and │0.1 ppm │stems),朝鮮薊(globe artichoke)僅│
30│stem vegeta-│以下 │適用於花苞( flower head),芹菜( │
31│bles) │ │celery)及蘆筍( asparagus)須清除黏│
32│ │ │附的土壤後適用。 │
33├──────┼────┼──────────────────┤
34│鱗莖類 │0.05 ppm│洋蔥(dry onions)、蒜頭(garlic),│
35│(Bulb │以下 │去除根部、土壤和易脫落之外皮。 │
36│vegetables)│ │ │
37├──────┼────┼──────────────────┤
38│果菜類 │0.05 ppm│去除莖後之果菜類。 │
39│(Fruiting │以下 │甜玉米(sweet corn)和新鮮玉米(fre-│
40│vegetables)│ │sh corn) 之外皮部分不包括。 │
41├──────┼────┼──────────────────┤
42│豆菜類 │0.1 ppm │包括可供食用之豆莢。 │
43│(Legume │以下 │ │
44│vegetables)│ │ │
45├──────┼────┼──────────────────┤
46│豆類 │0.1 ppm │包括以乾燥型態採收之乾豆類。不適用於│
47│(Pulses) │以下 │黃豆。 │
48├──────┼────┼──────────────────┤
49│黃豆 │0.2 ppm │ │
50│(Soy beans │以下 │ │
51│) │ │ │
52├──────┼────┼──────────────────┤
53│花生 │0.2 ppm │ │
54│(Peanuts) │以下 │ │
55├──────┼────┼──────────────────┤
56│其他未列之蔬│ │ │
57│菜及水果類 │0.05 ppm│ │
58│(Other veg-│以下 │ │
59│etables and │ │ │
60│fruit) │ │ │
61├──────┼────┼──────────────────┤
62│香辛植物及其│ │ │
63│他草本植物類│0.2 ppm │ │
64│( Herbs and│以下 │ │
65│Spices, fre-│ │ │
66│sh) │ │ │
67└──────┴────┴──────────────────┘